2016-12-12
招標編號:HGZB-2016-161 寧鄉縣仁福大道(玉興路至楚溈西路段)項目已由寧鄉縣發展和改革局寧發改投[2016]33號、寧發改投[2016]223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銀行貸款及自籌,招標人為寧鄉新玉城鎮建設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寧鄉縣仁福大道(玉興路至楚溈西路段)項目設計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設計單位參加投標。 一、項目基本情況 1、建設單位:寧鄉新玉城鎮建設有限公司 2、項目名稱:寧鄉縣仁福大道(玉興路至楚溈西路段)項目設計 3、項目立項批準文號:寧發改投[2016]33號、寧發改投[2016]223號 4、資金來源:銀行貸款及自籌 5、建設地點:寧鄉縣城。 6、工程概況: 寧鄉縣仁福大道(玉興路至楚溈西路段)市政道路工程為城市次干道,設計車速40km/h,全長2830m,路幅寬30m。 7、招標范圍:包括本工程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技術服務與缺陷期技術服務等 ;其中設計內容為路基路面、橋涵、照明、排水、管線綜合、綠化工程設計。 8、設計周期:總設計周期30天,簽訂合同后10天內完成方案設計,10天內完成初步設計,10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 二、投標人資質要求 1、投標申請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須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企業入湘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 2、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市政行業工程設計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道路工程設計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擬任項目設計負責人須具有道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工程師職稱。 4、擬任項目設計負責人必須是本企業在職人員,提供勞動保障部門出具投標截止時間前近半年內連續三個月的社保證明,如投標人為事業單位,則提供由勞動保障部門出具投標截止時間前近半年內連續三個月的社保證明或相應的編制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編證明。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資格審查方式: 資格后審,要求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參加資格審查。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符合招標公告要求且有意參與本項目投標的單位請于2016年12月12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登錄寧鄉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下載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通過網絡下載的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與紙質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人民幣貳萬元整,由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前到賬,以銀行到賬為準,在開標時予以查驗。投標保證金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6項規定。 六、招標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有任何疑問,應于2016年12月22日17時00分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將疑問發送郵件至nxggzy@sina.cn,過期不予受理; 2、招標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于投標截止時間15天前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寧鄉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上發布,敬請留意。 七、設計補償 招標人將委托評標專家推薦1~3名中標候選人,所有投標人的投標資料招標人不予退還,投標人自行承擔所有準備及參與投標的有關費用,招標人不給予任何設計補償。 八、評標辦法 采用綜合評估法。 九、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7年1月11日9時30分(北京時間); 2、投標文件送達地點:寧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寧鄉縣玉潭鎮花明北路,寧鄉縣城鄉規劃建設局院內),具體開標室見大廳大屏幕。 3、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十、發布招標公告的媒體 本次招標公告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寧鄉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上發布。 十一、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監督。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寧鄉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電話:0731-8898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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