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隆回縣金石橋鎮棚戶區綜合整治改造二期工程施工項目(招標編號:HGZC-ZB-2018-013(SY))于2018年8月23日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邵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和隆回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網上發布招標公告,現對有關事項做出如下修改:
一、原招標公告中招標人補充的其它內容10.5項“因本項目建設地點較為分散,施工地段復雜。為保證工程進度及質量,請網上購買了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提供電子支付憑證),由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攜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居民身份證原件)或授權委托人(擬任本項目負責人,持授權委托書及其身份證原件)、介紹信、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關鍵崗位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施工員、質量員)有效身份證及相關證書原件、單位公章于2018年8月30日10 時00分到金石橋人民政府會議室參加由招標人統一組織的現場踏勘會,詳細了解本項目的情況,以上資料需留存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逾期未按要求參加現場踏勘會的視為放棄本項目投標,踏勘會議結束后由招標人統一發放工程量清單等相關資料。踏勘產生的一切費用及事項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現修改為:“因本項目建設地點較為分散,施工地段復雜。為保證工程進度及質量,請網上購買了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提供電子支付憑證),由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攜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居民身份證原件)或授權委托人(擬任本項目負責人,持授權委托書及其身份證原件、項目負責人建造師注冊證書和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復印件)、介紹信、單位公章于2018年8月30日10時00分到金石橋人民政府會議室參加由招標人統一組織的現場踏勘會,詳細了解本項目的情況。以上資料需密封遞交,且密封袋不能有任何體現單位信息的標識。逾期未按要求參加現場踏勘會的視為放棄本項目投標,踏勘會議結束后,投標人簽署投標誠信承諾書并領取工程量清單等相關資料。踏勘產生的一切費用及事項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二、原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類似項目10.1.1及P51信譽評審計分表中第?點涉及到的“同時能在湖南省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一體化平臺或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并提供查詢網頁截圖加蓋單位公章(截圖應包含查詢結果的項目名稱、規模及合同造價)。”
現修改為:“同時能在湖南省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一體化平臺或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并提供查詢網頁截圖加蓋單位公章(截圖應包含項目名稱、中標單位(施工單位)名稱、中標金額)。”
三、原招標文件P14投標人須知正文“1.9.1 招標人不組織踏勘項目現場,投標人可自行踏勘現場。”現在修改為“1.9.1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原招標文件P14投標人須知正文“1.9.2 投標人自行踏勘現場所發生的費用自理。1.9.4 投標人自行踏勘現場了解的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境情況,供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參考,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現修改為“1.9.2 投標人踏勘現場發生的費用自理。1.9.4 招標人在踏勘現場中介紹的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境情況,供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參考,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凡原招標文件中涉及到“自行踏勘”內容的,均修改為“招標人統一組織現場踏勘會。”
四、原招標文件P98第五章“5.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另冊)請投標人自行在隆回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網上下載。”現修改為:“5.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另冊)踏勘會議結束后,投標人自行領取”。
本公告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應作相應修改,若本公告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公告為準。
隆回縣金石橋鎮人民政府
二0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